福島核事故居民集體訴訟3月首次宣判 索賠15億日元
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日本媒體報導,受日本福島核事故影響從福島縣疏散至群馬縣等地的45戶家庭的137人向東京電力公司和日本政府索賠總計1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9200萬元)的訴訟將于3月17日在前橋地方法院宣判。疏散至全國各地的居民共提起約30起同類集體訴訟,此次將是最早的宣判。圍繞東日本大地震中東電和政府的地震海嘯對策是不是存在過失將成為焦點。

2011年3月12日(左)和2016年3月3日拍攝的日本宮城縣東松島市的拼版照片。
原告方為原居住在疏散唆使區域內的76人和區域外自主疏散的61人。他們以“失去生活基礎,在陌生的地方承受精神痛苦”為由索賠精神損失費,從2013年9月起陸續提起訴訟。判決可能還將就東電基于國家指針的賠償水平是不是妥當作出判斷。
判斷是不是存在過失的關鍵在于政府的地震調查研究推動總部2002年匯總的長時間評估。根據“包括福島近海在內的日本海溝沿岸30年內產生里氏8級海嘯地震的幾率在20%左右”的長時間評估,東電于2008年進行了估算,結果是海嘯高度將遠超10米高的核電站廠區。
原告方據此認為,東電預感到備用柴油發機電等浸水后可能致使全部電源喪失的危機狀態,主張其“有義務采取設置防波堤等安全措施”。
另外,原告方還認為政府也應一樣預感到了大范圍海嘯的產生,因此“應對東電行使《電氣事業法》規定的監管權限催促其采取措施。”
對此,東電和政府則認為,長時間評估在學者之間也存在爭議,作為科學見解其實不充分,稱“巨大海嘯在預感以外”,針鋒相對地否認存在過失。還強調即便基于東電2008年的估算結果采取對策,由于海嘯的范圍不同,依然沒法避免現在的結果。東電和政府在其他訴訟中也做出了一樣的反駁。
據福島縣稱,疏散至縣內外的人數仍有將近8萬。在前橋訴訟中,原告方指出“生活基礎瞬間被剝奪,被迫長時間忍耐生活不便的侵害沒有先例”,認為安穩生活的權利和居住、遷移的自由遭到了侵害。主張精神損失費不充分,對放射性物資抱有不安等的自主疏散者也損失巨大,要求向每人支付1100萬日元。
來源:中新網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日本媒體報導,受日本福島核事故影響從福島縣疏散至群馬縣等地的45戶家庭的137人向東京電力公司和日本政府索賠總計1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9200萬元)的訴訟將于3月17日在前橋地方法院宣判。疏散至全國各地的居民共提起約30起同類集體訴訟,此次將是最早的宣判。圍繞東日本大地震中東電和政府的地震海嘯對策是不是存在過失將成為焦點。

2011年3月12日(左)和2016年3月3日拍攝的日本宮城縣東松島市的拼版照片。
原告方為原居住在疏散唆使區域內的76人和區域外自主疏散的61人。他們以“失去生活基礎,在陌生的地方承受精神痛苦”為由索賠精神損失費,從2013年9月起陸續提起訴訟。判決可能還將就東電基于國家指針的賠償水平是不是妥當作出判斷。
判斷是不是存在過失的關鍵在于政府的地震調查研究推動總部2002年匯總的長時間評估。根據“包括福島近海在內的日本海溝沿岸30年內產生里氏8級海嘯地震的幾率在20%左右”的長時間評估,東電于2008年進行了估算,結果是海嘯高度將遠超10米高的核電站廠區。
原告方據此認為,東電預感到備用柴油發機電等浸水后可能致使全部電源喪失的危機狀態,主張其“有義務采取設置防波堤等安全措施”。
另外,原告方還認為政府也應一樣預感到了大范圍海嘯的產生,因此“應對東電行使《電氣事業法》規定的監管權限催促其采取措施。”
對此,東電和政府則認為,長時間評估在學者之間也存在爭議,作為科學見解其實不充分,稱“巨大海嘯在預感以外”,針鋒相對地否認存在過失。還強調即便基于東電2008年的估算結果采取對策,由于海嘯的范圍不同,依然沒法避免現在的結果。東電和政府在其他訴訟中也做出了一樣的反駁。
據福島縣稱,疏散至縣內外的人數仍有將近8萬。在前橋訴訟中,原告方指出“生活基礎瞬間被剝奪,被迫長時間忍耐生活不便的侵害沒有先例”,認為安穩生活的權利和居住、遷移的自由遭到了侵害。主張精神損失費不充分,對放射性物資抱有不安等的自主疏散者也損失巨大,要求向每人支付1100萬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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